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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入选生态环境部公示2018环境质量改善明显10市榜单

  3月22日,生态环境部发布《2018年环境质量改善成效明显的市(地、州、盟)拟入选名单公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一步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环保专项资金激励措施实施规定(2019年修订)》的要求,拟将以下城市作为2018年度环境质量改善成效明显的市(地、州、盟),按相关规定将拟入选城市名单予以公示:
  河北省衡水市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安徽省阜阳市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河北省石家庄市
  广东省深圳市
  陕西省渭南市
  山东省德州市
  海南省海口市
  山西省大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