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孙向阳)为加强财政性资金管理和提高公务支出的透明度,减少行政事业单位现金流通,我市将在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实行公务卡结算方式。
    公务卡是具有一定透支额度和透支免息期、由发卡金融机构发放的一种贷记卡,公务卡由单位卡和个人贷记卡组成,单位卡由本单位指定的财务人员持有,用于单位与个人卡间的资金转帐结算,不能透支、提现消费;个人卡实行一人一卡,用于单位报销支出和个人消费支出,该卡具有透支消费、转帐和存取现金功能。
    公务卡使用后原使用现金、支票支付的公用经费支出必须使用公务卡结算,包括支付煤水电费、报纸期刊订阅费、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招待费等和5万元以下小额采购费。
    按照规划,人行大同中支、税务部门、卫生部门等成员单位在2007年6月底前在本单位的行政经费、差旅费等支出方面试行公务卡支付,在2008年6月底全部使用公务卡进行内部支付结算及集团性采购。2008年在全市其他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及其所属的事业单位全面推行和使用公务卡。